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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LZ所言有所了解,不免也来掰几句。LZ说,飞利浦手机业务在中国自2002年以来一直盈利,每天(年)都能贡献近30亿销售额,和近2亿的净利润,由于品质、非法运作及诈骗等等使他无法运作下去,所以灭亡了。错,PHILIPS是转让而不是灭亡。转让手机业务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于手机不是他的核心业务,就像IBM将赚钱的IIPC转让给联想一样,大型跨国公司的并购运作,他们更看重行业前景,手机一直以来都不是PHILIPS的核心业务,从2002年开始,PHILIPS就在逐渐淡出,先是将研发卖给CEC,然后减持深圳制造工厂桑菲的股份,直至今日转让。PHILIPS在国内的年销量始终在300万左右,大约是全球市场的50%,然而市场份额却在不断下降。这是个赢家通吃的时代,当PHILIPS发现在手机领域做不过MOTO,NOKIA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收摊子了,全球600万台刚好是盈亏的平衡点,既可以不用追加投入又可以逐渐关闭全球除大陆以外的分支机构,避免当地劳工法的麻烦,这是他比西门子聪明的地方,不像现在西门子想通过贴钱卖给明基甩掉德国的人员包袱结果还陷进去。再说PHILIPS手机在中国赚钱,但从全球业务来看是略亏的,海外的运营费用(包括机构关闭)将中国区的盈利全吃了。而且PHILIPS一直以来是通过品牌而不是产品赚钱的,就像他的电话、电视、小家电一样,手机也不过是因为他发现因为份额的问题,利润率已经不足以吸引他亲自操刀了,绝对与VK、迪比特以及南高、科健的无法维持倒闭不是一回事。LZ还公布了一组让人瞠目结舌的质量数据,我要说的是,如果品质是这样的话,不用说消费者的投诉,就是售后费用,PHILIPS也早就完蛋了。执行国内的“三包”要求,平均每台返修的费用(包括劳务及配件费用)大约需要200元,还能像LZ所言每年赚2个亿?更何况海外许多国家对手机实行的是无理由退货,就是客户要求退货,商店都不能问为什么。这样的品质,海外每年300万是如何销售的?再说一点,由于中国海关的原因,出口的机器回到国内维修是很困难而且成本很高的,而当地人工高的吓死人,这样的品质,PHILIPS根本就不会让工厂出货。LZ有说非法运作的问题,据我所知,欧美的跨国企业在法律问题上是非常严谨的,就是钻了当地法律的漏洞,也决不会让LZ怎样的人看出来的,顺便说一句,如果LZ市PHILIPS中国区的员工应该知道,PHILIPS经常挂嘴上的一句话就是100年来从来没输过任何诉讼,更不会用偷税漏税这么低级的伎俩,通过采购的关联交易完全可以让中国区不赚任何钱,那要省多少?LZ最后的一段话让我想起来前段时间看到的一个E-MAIL,一群不满PHILIPS遣散政策的PHILIPS中国员工,居然以“中国正义”的名义,叫嚣着要向荷兰人讨还当年侵占台湾的血债。实际呢?不过是以此作为N+3还是N+5/7的筹码,真他妈让我恶心,这么恨PHILIPS,为什么还要加入PHILIPS?为什么在手机部门转移时,还要哭着喊着转其他业务部门舔着脸留在PHILIPS?最后,我有一点需要LZ给个回答,假设PHILIPS就像你说的那么烂,那当时他在欺骗、坑害中国消费者的时候,你干吗去了?你的良心在哪?哈哈哈,看了楼主的文章,基本可以断定是出自飞利浦手机部(GSM)中国区的员工之手,目的在于诋毁飞利浦,因为不满飞利浦的赔偿政策。因此大家看了不要太认真,笑笑就算了,碰到这种转过头来反咬东家的卑鄙小人鄙视一下就行了。因为业务关系,经常接触飞利浦手机(GSM)和桑菲的人,所以知道一些情况。桑菲就是目前飞利浦手机的生产厂,桑菲在2002年以前是飞利浦的控股90%的工厂。先说飞利浦手机待机时间长的特点,这个特点只有XENIUM系列才有,飞利浦手机中的其他系列是不具备超长待机功能的。XENIUM是飞利浦手机的一个子品牌,有点类似于THINKPAD是IBM的一个子品牌一样。所以那些买了飞利浦手机发现待机时间不是超长的朋友要先看看自己的手机是不是XENIUM系列的,这个名称就印在手机上。如果不是XENIUM,就不用劳心劳肺了地指望超长待机了,也不要辱骂飞利浦和桑菲了。只有XENIUM系列的主板才有这个节电技术的专门设计。就楼主所说的几款飞利浦手机翻修率这么高的情况,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捏造的数字。飞利浦这种百年老店企业,视品牌声誉如性命,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很严,基本上以欧洲的法规为标准。飞利浦为了降低手机的质量问题,往往把手机的研发论证和试产测试放的时间很长,选用的模具和原材料都是比较好的,常常因此错过了最佳上市时机。就是国内品牌的手机也没有这么高的翻修率啊,要是这样还怎么活,光维修费就赔死N次了。飞利浦手机在国内做得还算不错的,平心而论,GSM中国区的员工做得比飞利浦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的员工还要好一些(上海天目西路飞利浦中国总部的人皆知),飞利浦手机中国业务是赚钱的。但是飞利浦手机的海外业务是满盘皆输,尤其欧洲业务(就是飞利浦手机法国区)亏损的厉害,所以飞利浦手机的整体来看是亏损的,已经持续了几年了。手机一直就不是飞利浦未来的主业(医疗和时尚产品才是未来的主业),所以不可避免的会被调整掉(再次就不用“卖掉”这个词了,飞利浦GSM的人已经够伤心了)。飞利浦剥离手机业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2001年决定卖掉手机研发(GSM研发卖给CEC,CDMA研发卖给华立)和减持桑菲的股份,然后是去年关闭飞利浦法国的手机业务,最好才是轮到亚太区。飞利浦GSM的人应该感谢飞利浦把,飞利浦没有象阿尔卡特和西门子那样一开始就卖掉整个手机业务,还给你们留了几年的好年景,让你“光荣”地多当了几年飞利浦人(你们在与飞利浦谈崩了之前可是以我是飞利浦人而自豪的呀)。说点花絮,这次飞利浦给GSM员工的赔偿是3个月的工资,其中1.5个月的工资在转让业务时支付,0.5个月工资在GSM员工完成12月份的销售任务后支付,另外1个月的工资在GSM员工到新公司服务满半年之后再支付。很多飞利浦GSM的人就是不满意这个赔偿政策,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完不成12月份的任务,他们也没打算到新公司长待下去,满脑子想的就是一次性拿到3个月的工资赔偿就立马跳槽走人,根本不顾及飞利浦手机业务购买方在接过业务后是否还能正常开展业务。这些卑鄙的小人,掩盖自己内心的肮脏想法,跑到网上散布谣言来诋毁飞利浦,妄想挑起国人的民族情绪来为他们呐喊助威来实现他们的一己私利。大家可以反过来想想,如果飞利浦真有象楼主所说的有那么多“肮脏”,你他妈的早干嘛去了,你的良心现在才发现?如果飞利浦真的有那些肮脏行为,你也是其中的一只黑手,因为你是GSM的员工。你还有脸跑到这儿来丢人?而我们这些员工仍然在命运未卜的情况下继续维持着市场的稳定。这时,又传来消息,公司将不会为他们这次行为做任何补偿,原因是,业务整体的转移包括员工,员工转到CEC以后待遇不变.。我们惊了!这难道是世界500强的飞利浦公司吗?他们为了节约支出,避免赔偿,躲避法律的制裁,居然采取了以下卑鄙的手段:(我们感谢半导体的员工,由于有了他们的前车之鉴,我们才提高了警惕。)飞利浦公司为了避免赔偿,躲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手段如下:要求员工将劳动关系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PCI)转入飞利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PESC)(马上会被注销的公司),这两家公司名义上完全隶属于飞利浦公司,在员工转过去之后,PESC公司的股权就会发生变化。首先,飞利浦会把股权转移给一家香港公司:P-MARSHALLHK,这是一家飞利浦的全资公司,但实际上是一个空壳。这个空壳在飞利浦和CEC的成交日那天股权就会全部被转移到CEC。这样,飞利浦就不会为此赔偿员工一分钱,而手机部的员工却因此变成了CEC的员工,从此跟飞利浦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们从外企员工变成了国企员工而没有拿到外企的一分钱补偿!手机部员工就听说了这个消息以后,非常气愤。成立了维权小组,全体员工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希望通过维权小组跟公司沟通不要把以上情况变为事实。通过维权小组的努力,10月23日公司领导层和维权小组成员以及部分员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会议记录请见附件。会后,维权小组把从员工处收集来了条件汇总后发给了公司领导。但是,让我们来看看一贯号称关注员工的飞利浦做出了怎样的转移方案。11月2日正式的转移文件发到每一位员工的手上,具体如下:1,1.5个月的转移奖金,即1.5个月的基本工资。能拿到这个资金的条件是:必须跟CEC签约,这并不是飞利浦因单方面跟我们解除合同而付出的赔偿金。2,明年一月再给1.5个月的奖金,这个奖金是否能拿到,取决于11,12月是否能达到20万的零售销量,而这个又取决于RS和促销员是否还卖货。RS和促销员的工作状态又取决于公司给到他们的政策。这一点公司已经放出风声不会给RS和促销员赔偿。所以这个1.5个月的奖金是不可能拿到的。3,在CEC工作6月之后,CEC给50%的N,工作12月之后,给另外的50%.4,如果员工在以上任何一个日期之前辞职都将拿不到赔偿。请各位注意,跟我们解除合同的是飞利浦,而负责赔偿的是CEC。在此,我们要问:飞利浦如何能保证CEC会负责赔偿?赔偿是分次支付吗?这符合劳动法吗?就是这样,飞利浦还认为他们的政策十分优惠,是以前从没有过的,象这种情况,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晕!现在请让我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我们是否可以拿全部的赔偿!1.当年CEC收购桑菲工厂,也是承诺一年薪资不变。但所有员工转过去后,几个月内降岗降薪,没有一个过得了6个月。这时,飞利浦不会再站出来替你个不相关的员人说话!2.CEC三月一轮岗的例子举不胜举,相信大家都早已听说了。如果调你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你会去吗?如果不去就会被迫辞职……。辞职后当然拿不到赔偿。如果我们应聘去任何一家公司的时候,都非常清楚我们以后的职位,所以才双向选择去到那家公司。而现在,如此心里没底的我们如何能知道6个月甚至是12个月以后的事情呢?我们要求公司法律部把这个方案的法律依据拿出来,公司婉言拒绝。另外,补充一点,手机部的员工在今后的一年之内,即使是离开CEC,也不可以应聘飞利浦。我们是一群被彻底抛弃而又得不到赔偿的员工!!!各位飞利浦的同事,这就是事情发展到今天的全部过程,当然最终的结果还不知道,请各位关注11月17日和12月4日这两个重要的日子。同时,还要说明的事,从宣布日到今天,没有一位CEC的领导跟我们接触过,希望我们过去,完全是飞利浦在一箱情愿地要让我们过去。请各位正在飞利浦工作的同事擦亮眼睛,如遇到同类事情(这种事情一定会再发生的),一定要团结一致,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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